關注三農:現代農業逐步邁向信息化城鎮化
中央一號文件連續10年聚焦農業發展,在黨和國家對“三農”發展的持續關注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時期向“三農”傾斜的強農惠農政策體系下,農業現代化正邁向與工業化、信息化和城鎮化協調發展的堅實道路上。
然而,需要看到的是,截至2012年,占中國人口47.4%的農村人口,其收入還不到城鎮居民的1/3,并且其中的1/7左右還屬于貧困人口。
盡管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社會保障工作正在不斷鋪開,但現階段大部分地區的農村社會福利與保障體系依然有待完善,城鄉發展還很不均衡。2013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即《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正是在當下提高農民收入、加快新農村建設和促進現代農業發展這個大趨勢下應勢而生的。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的核心是農業改革,提出要發展現代農業,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發展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應該主要從3個方面著手:培育新型生產經營主體;建立完善農業要素市場,讓土地流轉起來;促進“身份農民”向“職業農民”轉變。在這個基礎上,再把一般小戶和大戶結合起來,組成農民專業合作社或者是股份制的合作組織,以解決農戶、家庭農場解決不了的問題。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與發展研究所研究員夏英表示,根據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內容,農業經營體系創新還應包括完善農業社化服務體系、發展多元社化主體以及深化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等方面。
“根據一些西方國家經過時間檢驗的經驗來看,發達的農業都要有發達的社化服務組織。”夏英說。
“職業農民”不同于“身份農民”
不難看出,專家學者在解讀中央農業政策時,都明確指向了一個目標,一個通過農業經營體制改革而實現的目標:發展新農民、新農村、新農業。
新型“職業農民”的概念,是在2012年中央一號文件中首次正式提出的。除了一般的農民特點外,還具有諸如以市場為主體、全職務農、能創業、具有較大經營規模和較高收入等特點。農業部等部門表示,“十二五”期間將每年培養百萬新型“職業農民”.
李國祥告訴記者,“職業農民”還至少應該包含“年富力強”這個定義,以改變我國現在農村勞動力的“老齡化”與“婦女化”問題。而在實際中如何培育“職業農民”,李國祥表示,首先要加大專業教育培訓的力度,各大專院校可以考慮進行相關的改革,接收農村中有志于從事農業生產的青年進行專業培訓,以改變農業生產人員文化素質、專業素質偏低的現狀。其次是搞好新農村建設、城鄉一體化發展與農業要素市場積累,以吸引農業方面的專業人才回到農村,成為“職業農民”.
李國祥同時提出,要將大量的支農項目向“職業農民”傾斜,并為他們提供信貸資金方面的支持。
不過,夏英則有些擔憂,“身份農民”是由于戶籍制度導致的,雖然確實存在著不公平,但短時間內卻很難徹底扭轉。而且,對“職業農民”的標準也并沒有一個統一的認識。
“專業到什么程度,有什么標準,如果將來會有對‘職業農民’的政策的話,這些都是需要確定的。起碼‘職業農民’要有土地的經營權,要有地種。”夏英說。
“確權”為土地流轉打基礎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在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方面的突破。這是對今后土地流轉亮起的“綠色信號燈”.更重要的是,這也是未來新農村建設、城鄉一體化推進以及農業人口融入城鎮化發展的關鍵落子。
對此,夏英解釋說,要改變農民在工業化、城鎮化發展中利益被剝奪的現象,最基本要解決的環節就是要把土地變成農民的資源、財富。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只有將財產厘清,將來在流轉過程中利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同時,這也為農業人口轉移的順利進行創造了條件。
一些農村地區的先進農業技術雖然效果很明顯,但由于土地過于分散、不能形成足夠的規模以節約成本,給技術在農村普及帶來了困難。對此,李國祥表示,這說明了土地確權、土地整治、農田基本建設三者要整體推進,任何一環滯后,都會影響整體進度。
與外界對土地流轉爭議最大的部分相呼應的是,兩位專家學者都表示了農村中低收入者特別是貧困戶如何在這一過程中得到保障的關注。
李國祥認為,中低收入農戶對土地依賴性強,同時由于綜合原因,在失去土地后很難適應城鎮生活。因此,這部分農戶的土地不應該加入土地流轉中,就算要加入,也要通過再流轉的方式,為其置換能保證其生產不變的土地。而中高收入農戶的非農收入普遍高于農業收入,土地流轉對其影響不大,因此應該成為流轉的主要對象。
而夏英也表示,正是由于考慮到保障中低收入農戶的利益,土地流轉在政策層面并沒有速度、規模等方面的硬性要求。
“土地流轉要嚴格遵照自愿、有償、依法的原則。”夏英強調。中國糧油儀器在線 http://www.radiant-clou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