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糧食儲備企業可享受稅收優惠
來源: http://www.radiant-cloud.com 類別:新聞中心 更新時間:2015-03-20 閱讀次
在糧食價格由市場供求形成的基礎上,通過糧食專項儲備來調控市場是我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自90年代國家設立糧食專儲制度以來,專項糧食儲備通過“豐吞歉吐”平抑糧價,在調節市場供求、穩定糧食價格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是,糧食儲備制度的推行也遇到許多難以解決的問題,目前,各級糧食儲備企業虧損嚴重,財政不堪重負,國家糧食儲備制度處于進退兩難的境地。
解決國家糧食儲備制度存在的問題,根本出路在于繼續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在市場化改革進程中不斷完善國家糧食儲備體制。
針對這種情況,為保證和支持商品儲備管理公司的經營和發展,國家對接收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的承擔糧食商品儲備業務的公司出臺一些稅收優惠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財稅〔2011〕94號)《關于部分國家儲備商品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對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對其資金賬簿免征印花稅;對其承擔商品儲備業務過程中書立的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其承擔商品儲備業務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其中通知所稱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是指接受中央、省、市、縣四級政府有關部門委托,承擔糧(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鹽(限于中央儲備)6種商品儲備任務,取得財政儲備經費或補貼的商品儲備企業。具體承擔省、市、縣政府有關部門委托商品儲備業務的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名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稅務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明確或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后予以發布。對符合上述條件的納稅人可按照蘇財稅(2012)9號文準備一些材料到稅務機關辦理享受稅收優惠。中國糧油儀器在線 http://www.radiant-clou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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